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水平,加强规划公众参与,激发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共同缔造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 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厅市县规划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伟民5031013(传真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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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7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共同缔造导则(试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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