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保持一致,即规划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前海合作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等11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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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保持一致,即规划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前海合作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等11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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