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邢兰钾肥有限公司新疆若羌县乌尊硝钾盐矿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证有效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万吨/年,矿区面积为**** ** 平方千米,开采深度为****米至****米。
该矿原属于新疆昆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采矿权变更为新疆邢兰钾肥有限公司,见附件13),内蒙古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2月编制了《新疆昆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若羌县乌尊硝钾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专家认定(新国土资开审发﹝2012﹞008号)。2012年3月,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了《新疆昆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若羌县乌尊硝钾盐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并于2012年4月20日取得了该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12]016号)。确定方案适用年限为10年(2012年~2022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5年9个月(2012年~2028年)。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对矿山服务年限或开采计划大于5年的矿山,每5年对《方案》进行修编,每10年对《方案》进行重新编制。虽然上一次方案的服务年限尚未满,但因上次编制方案的时间较早,且相关标准及规范变化较大,新国土资规[2018]1号文件对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加之采矿证有效期即将到期,故确定本次方案为重新编制。因此受新疆邢兰钾肥有限公司委托,由乌鲁木齐金辉永福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新疆邢兰钾肥有限公司新疆若羌县乌尊硝钾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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